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详细内容
2016年均安电信杯中小学生羽毛球赛竞赛规程
作者:      发布时间:2016/7/7 9:34:00

2016年均安电信杯中小学生羽毛球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顺德均安羽毛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同途体育

三、支持、冠名单位       

中国电信佛山分公司、均安镇教育局、均安镇宣传文体办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比赛时间:2016年7月16日—17日(星期六、日)

          上午8:30--下午17:30

比赛地点:顺德区均安镇体育馆(即均安篮球馆)

五、参加资格

1、均安户籍中小学生。(以个人第二代身份证年龄为准)

2、凡在就读中小学生。(以学生证 + 个人第二代身份证年龄为准)

六、竞赛项目

1、 小  学  组:男单、女单; (2004年7月- 2009年7月)

2、 初  中  组:男单、女单;(2001年7月- 2004年6月)

3、 高  中  组:男单、女单;(1997年7月- 2001年6月)

七、参加办法

1、参赛人员按年龄组别,于2016年7月13日20:00前报名参加 (以个人第二代身份证年龄为准)。

2、凡在均安就读学生可在本学校统一报名。

3、建议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建议各参赛团体单位或者个人须在属地自行购买比赛期间(含交通往返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八、竞赛办法

1、在比赛期间裁判长有权根据特殊原因更换比赛顺序及场号安排。

2、抽签办法、竞赛方式等将根据报名截止后实际参与人数再另行制订,以公布秩序册为准。

3、计分办法:比赛均采用三局两胜,每局15分,每球得分制,如赛至14平时,先得15分者获胜,赛至决胜局时,8分双方交换场地。

十、竞赛规则:

1、以下规则中未明确的条款,参照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国际羽联公布的最新规则进行补充执行。

2、比赛用球拍和其他比赛用品由运动员自备,比赛用球由组委会统一提供。

3、各参赛队员比赛前,按组委会规定提前1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并把有效证件交至临场裁判员进行检录,比赛开始后10分钟未到达场地视为弃权处理。

4、种子确定和抽签办法:

本次比赛均不设立种子,均采用直接抽签落位的办法。

5、比赛服装要求

(1)各参赛运动员必须按规则要求着装与鞋,运动员上场比赛服装应整洁。

(2)服装或服装所带广告必须符合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羽协的最新规定。

6、比赛用球根据要求,由赛会裁判长审核通过,并使用。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本次比赛奖励各小项获得前六名的队伍获得奖杯及相应金额的奖品。

名次

奖杯奖牌

奖品

证书

备注

冠军

奖牌

价值500元培训课

 

亚军

奖牌

价值500元培训课

 

季军

奖牌

价值500元培训课

 

第四名

 

价值500元培训课

 

第五名

 

价值500元培训课

 

第六名

 

价值500元培训课

 

 

十二、报名和报到

1请各报名运动员于7月13日20:00前登陆同www.goonway.com进行报名。

2、抽签结果及赛程表将在7月14日前在同途体育网站公布。报

表一经上交在截止时间后不可再作更改。

3、凡在均安就读学生可在本学校统一报名,或在均安篮球馆报名。

十三、资格审查

1、各参赛运动员报名后,由组委会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存在资格不符的情况,组委会直接取消参赛资格,如在报名日期内方可后补上去,如过报名时间者不予受理。

2、在比赛期间如组委会或临场裁判发现参赛运动员仍存在资格不符问题可随时做出取消其参赛资格。

    3、参赛运动员在赛前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广东省运动员证、护照、港澳通行证、学生证)给予临场裁判员检查,有效证件的名字必须与参赛证相符,如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使用伪造证件,一经发现,个人单项赛取消其参赛资格及比赛所获成绩。

十四、仲裁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主办单位统一选派。

十五、其它

1、举报或申诉:

为端正赛风,对比赛中出现的团体、个人、裁判员、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其他违纪行为,均有举报和申诉权,申诉以书面形式递交给仲裁委员会。

2、弃权和罢赛处理办法:

(1)正常弃权

赛前运动员确因伤病或赛中受伤(或突发急性病)者,经镇县(区)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参加比赛或继续比赛。

(2)非正常弃权

除以上正常弃权范围外,其他均属非正常弃权,其中在比赛中的参赛队员按规定时间迟到超过10分钟者,判该场比赛弃权。

(3)罢赛

因运动队(员)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运动队、运动员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时间超过15分钟者(经说服教育工作后,由裁判长计算时间)视为罢赛。

(4)处罚办法

a.对正常弃权的运动队(员),保留该队已获胜轮次比赛成绩。

b.对非正常弃权的运动队(员),取消该队已获胜的比赛成绩。

c.对造成罢赛的运动队(员),视情节轻重作出取消该运动队(员)比赛资格。

3、比赛中教练员、运动员或随队官员凡有围攻、谩骂、侮辱、殴打或故意伤害裁判员或对方运动员,严重违背体育道德的行为或被直接罚红牌者,给予取消参赛资格,如情节非常严重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十六、经费

报名运动员参赛费用自理。

十七、免责声明

1、比赛期间如发生重型伤病或意外事故,需由各运动员自行承担。

2、本次赛事活动,凡是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哮喘等不适合参加激烈活动的病症的人员,都不宜参加。凡报名者 ,均被视为身体健康、适于参加比赛等剧烈运动。负责组织本次比赛活动的各方,均不对因选手的健康问题而引发的事故承担任何责任。

十八、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十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