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深圳市首届“金管家杯”女子羽毛球邀请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深圳市新体汇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二、承办单位:深圳市羽恒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深圳市工人文化宫
四、赞助单位:深圳市金管家物业顾问有限公司
深圳市超牌运动用品有限公司
深圳航悦体育用品有限公司(adidas?羽毛球中国总代理)
广西合浦县海央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深圳华凌科技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童馨同德妈咪会
五、比赛时间:2016年4月24日(周日)
六、比赛地点:深圳市工人文化宫体育馆
七、竞赛项目:女子单打、女子双打
八、参赛资格
1、所有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持有下列证件之一:第二代身份证、深圳市居住证、深圳市社保卡、护照、回乡证、港澳通行证、驾驶证或军官证;
2、参赛运动员必须是自愿参加且身体健康;
3、参赛运动员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病保险由参赛运动员自行办理,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4、凡参加过市(包括其他省市)级以上青少年羽毛球竞赛的运动员都必须报名公开组参赛。
九、竞赛组别:
(一)公开组: (不分年龄)
(二)业余组:
A组:30岁(含30岁)以下组(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B组:31-39岁组(1977年1月1日-1985年12月31日)
C组:40-49岁组(1967年1月1日-1976年12月31日)
D组:50岁以上组(1966年12月31日前出生)
注:
1、公开组不设限制敞开报名,业余组(A、B、C、D组)只允许非专业选手报名,每个组别需报满5人(对)才可开赛。
2、如果一个组别报名人(对)数低于5人(对),可采取并入比该组小一年龄组进行比赛。
3、人(对)数不足造成运动员一个参赛项目的并组不影响其所参加其他单项的年龄组,不视为跨组报名。
4、各个年龄段的比赛分组情况视报名情况而定。
十、参加办法
1、参赛人员应按照个人实际情况申报相应的组别,如有隐瞒,发现后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参赛队员在比赛期间必须随身携带本次大会指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备查验,未携带者按照弃权处理。
2、报名方式
(1)本次比赛组委会可接受个人直接报名或以协会、俱乐部团体形式报名;
(2)参赛运动员必须提交身份证和相关证件复印件、报名表及相关资料,不得弄虚作假,隐瞒受训经历、冒名顶替、使用假身份证及其他有违比赛公平行为的运动员,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及比赛成绩;
(3)报名一经审核通过并完成缴费方可视为报名成功,不符合要求的报名,将退回报名材料,不予报名。在网上(QQ群、微信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如有异议或遗漏请在公布后2个工作日与大会联系确定,逾期不得变动。
4、报名费为¥60元/人/项(最多可报两项),报名表见附件。
5、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4月15 日18:00止。
6、报名地点、方式:
1)福田梅龙羽毛球馆前台 (电话:8310 1010);
2)微信公众号(关注公众号:新体汇体育,选择报名、提交)
3)网上报名方式(电话、邮箱、)76634664@qq.com
联系人:万生 13510587252;小卢13828801784
7、报名费收取方式:现场报名的可现金缴纳,网上报名的可转账缴纳,将回执发回邮箱确认。
8、报名费缴纳账户:
账户名:卢毅 开户行:平安银行深圳水榭春天支行
账 号:6230 5820 0001 2731 421
十一、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分组循环,第二阶段交叉单淘汰决出各名次;
2、记分方法:第一阶段采用31分(不加分)每球得分制,一局决胜负。第二阶段淘汰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15分,每球得分制(不加分),决胜局采用11分(不加分)每球得分制;
注:根据具体报名情况,记分方法可能会做出相应调整。
3、参赛队员遇有连场可休息10分钟。根据比赛进程,裁判长有权调整比赛场序。
4、弃权与罢赛
(1)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本场比赛弃权论。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10分钟者,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
(2)罢赛:运动员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或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5分钟者(经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罢赛,组委会有权按照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3)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可通过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裁判长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对裁判长的裁决有异议者,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无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中断5分钟(经调解说服后计算)以上者,按罢赛处理,取消该场比赛资格。
(4)为了严肃赛纪赛风,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对在比赛中有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等行为的参赛俱乐部及运动员,我们将根据《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违反<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的纪律规定》及羽毛球竞赛规则、本次比赛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成绩,乃至禁止参赛等处罚。
5、竞赛规则: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6、比赛用球:红超羽毛球
十二、录取名次与奖励
1、报名参赛人数在8人(对)以上的组别奖励前八名;
2、报名参赛人数在8人(对)以下的组别,采取减一录取的方式给予奖励。
3、所有参赛运动员每人可获大赛纪念运动体恤1件(由赞助商提供),赛事当天凭报名收据领取衣服。
十三、仲裁委员会与裁判员
仲裁委员及裁判员由大会选派。
十四、其他
1、 参加比赛运动员自行负担食宿、交通、医疗等费用。
2、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另行通知。
3、本规程解释权属于深圳市新体汇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体汇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2016-3-8